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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联合验收”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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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7日,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方案2.0 (试行)》的通知,同年8月25日,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预示着仲恺区项目正式实行竣工联合验收。那么,对于项目“联合验收”你又了解多少?

联合验收工作流程:

1 、提前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前与各专项验收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各专项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2、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自查确认验收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性质和受理范围,并按照各专项验收清单要求(材料以专项验收清单为单位单独封装),准备验收申报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材料。

3、现场勘验:

材料审查合格、符合联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工程,由牵头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及相关验收部门确定联合验收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并在约定时间组织各相关部门的验收人员集中进行现场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各相关验收人员按职责规定分别开展各单项验收。

4、补充程序:

一次验收中仅有一个专业部门不通过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联系此专业部门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由专业部门通知牵头部门并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签字确认;如有两个及以上专业部门验收不通过,仍由牵头部门按以上流程统一组织再次现场核验。

5、出具文书:

现场勘察完成后,各验收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成果文件(2份)送达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后出具《惠州仲恺高新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并连同各验收部门的成果文件一并送行政服务中心发放给建设单位。

 一个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涉及规划、人防、消防等,不同的工程项目,验收项目会有所增减。如果按照之前分开单项验收模式,一个项目得来七八拨人,不仅耗时长,企业也疲于应付,实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后,这一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只交一次材料,只对接一个部门)。

实行联合验收后,多次跑”变“一次跑”,“多头对接”变为“一对一对接”,竣工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办理模式,原则上除可承诺办理的备案、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外,其余事项在竣工联合验收时一并提请,通过系统分送一并办理。也就是说,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验收项目,统一在一个系统申报,相关部门分别审核通过后,集中进行一次现场验收。联合验收,不仅减少了企业的跑动次数,也大大节约了审批时间,按照新模式,一个工程项目如果没有大的问题需要整改,一个月内就可以拿到联合验收意见书。

路漫漫其修远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还在继续,我们需要不断的学习与交流,方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加油干,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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